外国语学院教材征订工作流程

作者: 时间:2022-10-10

外国语学院教材征订工作流程

一、教材预订时间:秋季教材订购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第十周,春季教材订购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第十周。

二、在开始教材订购工作时,教学秘书将教材订购参考目录及《教材征订表》发给各系(部),要求各系 (部) 按要求逐项填写。订购单上必须写明所订教材的书号、名称、版别、出版社、编者、使用年级及专业、教师订数、学生订数、单价和总订数等。

三、各系(部)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提出教材征订计划,并由系(部)主任签字确认;系(部) 主任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计划及公共课开课计划对教材征订计划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并上报院教学秘书处。各系部要严把教材选用质量关,《教材征订表》中有关信息填写一定要准确无误,以免因信息错误或信息不全造成错订、多订、少订、漏订和无法订购等现象的发生。因教材订购信息填写错误而造成的差错由各系(部) 负责。

四、教学秘书汇总各系(部)《教材征订表》,报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

五、《教材征订表》经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教材征订表》一式三份,一份留院备查,另外两份报教务处教材科和图书供货商。

六、教材选用原则上必须是教材征订部门提供的光盘目录中的书目,如必须使用非光盘目录教材、自编教材或自编讲义等,征订系(部) 必须在《教材征订表》中注明,并提交书面申请,经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报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征订和使用。凡全日制学生教材一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管理,其他任何集体、个人均不得向学生销书。

七、教务处审核通过后,院教学秘书负责将审核后的《教材征订表》提供给教材供应商。

八、教材供应商向学院反馈教材订购信息和供应教材,教学秘书要认真核对教材种类、数量等相关信息,并按照教材征订计划接收教材。

九、每学期开学前,教学秘书负责组织发放教材。教材发放要履行签字手续(包括教师用书和学生用书),要建立各班级学生教材发放账目,教材发放账目要具体到每一名学生。

十、教学秘书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核定订购计划并核算学生教材费用,和供应商对账,办理结账事宜。

十一、教材停版、更新,供应商向院教学秘书提出,教学秘书及时通知有关系(部) 重新提报书目,做好补订教材工作,补订教材需要填写补订教材申请表,补订申请表上必须写明出版社、教材名称、作者、使用年级及专业、学生订数、教师订数、共征订数、书号。

十二、新教材到货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到教学秘书处领取教材。教师领用教材,必须与所教专业、班级学生用教材一致,不能领用其他专业的教材。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一律不供教材。

外国语学院 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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