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新教师和授新课教师试讲制度
为保证新教师和讲授新课教师的授课质量,特制定外国语学院新教师试讲度。
1.凡在我院任课的新教师或重新讲授一门新课的教师,在正式上课前,必须先试讲,并由系(部) 主任检查教学基本文件准备情况。
2.试讲的活动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
3.试讲必须选择所讲授学科的基本教学内容。
4.试讲课时不能少于1 学时,并且要进行简单说课。
5.听课者为全系教师,试讲后,由听课教师认真评议,提出优缺点、修改意见。
6.试讲及教案、讲稿检查合格者,方能正式上课。
7.试讲不通过者,不能为学生授课,需重新备课,重新试讲,试讲通过方可上课。
外国语学院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