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师网上评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2-18

各学院:

根据大庆师范学院《教师评学方案》(庆师院发【2008】50号)文件要求,学校定于2013年12月16日~2012年12月31日开展网上教师评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评估范围

学院所有全日制本、专科各年级、各专业学生班级。

2.参加评学的教师

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内承担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

3.评学时间

2013年12月16日~2013年12月31日。

4.教师评学的内容

教师评学是任课教师对修读该课程的学生班级的学习情况做出的总体评价,主要包括学习风气、学习过程、学习方法、学习效果等。

5.评学操作步骤

(1)教师可在学校规定期间内利用连接到校园网的任何一台计算机上进行评学。在网页地址栏中输入http://10.61.10.10/jiaowu/, 进入大庆师范学院网络教务管理系统,点击功能列表中的“进入系统”就可进入数字校园平台。

(2)选择类别“教师”,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后登录到评学页面,进入后显示所有可评班级,选择一个班级,就进入对该班级评估,评价项目一共4个大项17小项,教师评学选项A为优秀、B为良好、C为中等、D为较差、E为差,点击其中合适的选项就完成该项目的评估,17条项目都完成后,点击“提交结果”就完成了教师对授课班级的评估;再点击下一个班级进行评估,依此类推。

6.评学工作要求

(1)全体任课教师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学工作。全体教师要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评价学生的学习状况,从而促进校风、学风的建设,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2)各学院要做好这次教师网上评学的组织工作。①评学前召开动员会,向教师讲清评学活动的目的、意义,介绍评学内容、时间和程序。②选派责任心强的人员,全程具体负责本学院教师的网上评学的有关工作。③各学院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评学的内容,掌握评估指标内涵,统一标准。④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确保教师全员参加评学。

教学评价中心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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