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心理咨询室成立

作者: 时间:2021-04-07

为了帮助学生克服学习与生活中的困惑、合理调节消极情绪,准确引导大学生自我规划,2021年4月6日,外国语学院正式成立心理咨询室。

心理咨询室于每周星期五开放,设施配备齐全,心理沙盘、心理宣泄器材等都可以在合理范围内供学生使用,以游戏的方式呈现人际互动,并在游戏的过程中逐渐达到治愈效果。还会开展心理剧、心理讲座帮助学生缓解压力,调节情绪。此外,咨询室内资料丰富,学生可以自行查找感兴趣的资料;同学们还可以把自己的心愿写在便签并挂在心愿树上。

外国语学院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如下:

一、进入心理咨询室的所有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卫生,不得将食品带入咨询室,室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严禁超载用电,离开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二、咨询室会设置定期开放日,有专人负责管理,严禁私配钥匙,所有人员应爱护咨询室内仪器设备及玩教具,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应向心理咨询室管理教师说明,批准后方可外借。

三、开放日心理咨询室管理人员要在规定时间按时到岗,负责室内仪器设备及玩教具的管理维护、室内卫生等工作,营造良好温馨的环境,保持心理咨询室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

四、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资料,并做好分析和总结,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应及时转介到校心理咨询中心或专业咨询机构。定期做好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五、认真运行树洞程序,按时登录程序后台,及时回复相关消息,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相关教师反映。

四、定期开展班级心理联络员及寝室心理联络员交流会议,形成辅导员-班级-寝室三级联络网,及时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五、有效利用心理咨询室定期开展心理知识宣传普及,增强师生对心理健康的了解,提高师生对心理健康的重视。

六、严禁随意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咨询室及翻阅咨询档案。

七、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

外国语院心理咨询室的成立,本着“尊重、理解、真诚、保密和助人自助”的原则为学生排忧解难,不仅能够完善学院的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还对学生的心理健康及人格健全起到重要作用。

撰稿人:张    蕤

图   片:张    蕤

审核人:邱晓东


版权所有大庆师范学院    黑ICP备12004996号

信息管理:党委宣传部    公安机关备案号 23060402000015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邮  编:163721          Email:xwzx17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