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12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学会:

根据《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19年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参考选题》予以公布。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为切实做好年度立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1.申报者要按《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申报。选题要符合参考选题范围(不包括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研究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研究项目。除委托项目外,原则上对有在研项目的,年度不再给予立项。应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

3.申报项目须按照《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的有关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两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研究项目一般要求当年11月份前完成结项,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至次年6月份前完成结项。

5.本次申报各二级院(部)在职教师由学校科研处统一组织申报。

6.2019年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从即日起至2019 年 3 月 20日 下午3点止。《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5份,连同申请书电子版及汇总表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上交科研处(主楼619)。

7.校内评审初步定于2019 年 3 月 22日 。

8.《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终稿)一式3份,连同申请书电子版及汇总表由科研秘书于2019年3月25日下午3点前统一上交科研处(主楼619)。

联系人:何宏

联系电话:5510062

邮箱:164101896@qq.com

附:1.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2019年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参考选题

3.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4.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

科研处

2019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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